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,宁夏日出台政策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,2018年一次性提高10个百分点,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5%提高到75%。
调整标准本着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,持续有效地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宗旨,综合考虑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及经济增长水、物价水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因素,按照积极稳妥、分步实施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,今年一次性提高10个百分点,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5%提高到75%,其中一、二、三类地区分别调整为每月1245元、1170元、1110元,均标准达到1175元。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
此次调整是宁夏自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的第13次调整,比1996年第1次调整标准增长15倍,充分体现了对失业人员的关心,对提高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水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。